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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于6月15日上线

国家烟草专卖局于3月11日颁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提到了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

4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部门就公众关注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其中明确了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的上线时间。

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是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促进电子烟产业有序运行的重要环节。交易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后,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等,均应在平台上进行交易。

自2022年6月15日起,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逐步在平台上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