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在近一个月内共侦破46宗与电子烟及加热烟案件,检获36万件相关产品。
大公报记者叶浩源报道:本港自今年4月30日实施《2021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海关采取针对性执法行动,从源头打击走私另类吸烟产品,在香港国际机场、深圳湾管制站及港珠澳大桥管制站,共侦破46宗相关案件,检获36万件怀疑另类吸烟产品,估计市值约1000万元,当中一名司机涉嫌运送相关产品被捕,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机场科空运货物资料研究组指挥官赖恩宁表示,条例生效后涉及的46宗案件,其中10宗是利用货运及邮包方式走私,涉及35万件怀疑另类吸烟产品,市值约1000万元。海关人员经调查,相信不是同一个犯罪集团所为,而破获时间均是在条例生效初期,未见相关走私个案有回升趋势,显示执法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其余36宗为经旅客渠道进口的案件,检获约7000件怀疑另类吸烟产品,市值约4万元,入境旅客经机场及陆路口岸的个案各佔一半。赖恩宁指出,由于海关在机场、各管制站及入境交通工具上有足够的宣传,涉违例的36名旅客均是主动向海关人员申报,他们携带相关产品的数量少,包装已拆开相信属自用,未见有明显走私意图。
海关强调,会继续透过风险管理及情报分析,打击走私另类吸烟产品活动,同时与卫生署保持联络,採取执法行动。另外,海关亦提醒市民及业界,在相关条例生效后,任何人不得进口、推广、制造、售卖或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加热烟产品、草本烟,以及任何相关器具、配件及零件,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