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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10月1日起实施,2021年新增注册企业增速达1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标准规定,电子烟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对雾化物杂质和污染物中如重金属、砷等进行了限量要求。明确了雾化物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和最大使用量,并要求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

此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要求,“5月1日后,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我国电子烟行业发展迎来新的里程碑。

天眼查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电子烟相关企业14.8万家,其中,2021年新增注册企业7.7万家,增速125.4%。

从地域分布来看,广东、江苏以及山东三地相关企业数量最多,企业占比分别为2.2万家、1.7万家以及1.5万家。

从注册资本来看,超九成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下的相关企业占比达到79.1%。

从成立时间来看,超八成企业成立于5年内,成立于1年内的企业占比44.5%;成立于10年以上的企业占比4.2%。

从企业类型来看,60.5%的相关企业属于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占比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