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6月2日发布《电子烟行政许可和产品技术审评有关问题的解答》,透露近期将审批发放一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谁能拿到生产企业许可证也颇受资本市场关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有大量提问,机构调研也有涉及。哪些上市公司有望分羹的谜底将很快揭晓。
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15日运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介绍,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主体功能已经建成,在部分区域和企业采用试点方式完成了验证。2022年6月15日平台将如期正式运行,届时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应逐步上平台进行交易和结算。
同时,电子烟进口企业进口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应逐步通过平台进行备案,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出口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应逐步通过平台进行备案。
依据《电子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电子烟生产企业不得通过电子烟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过渡期结束后,电子烟生产企业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的行为将被依法查处。
企业自主确定电子烟产品出厂价
6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还发布了《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试行)》,其中第九条:坚持市场决定价格,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调节的电子烟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和电子烟进口企业结合生产经营成本、国家税收政策等因素,自主确定电子烟产品出厂价。
电子烟批发企业结合经营管理成本、国家税收政策等因素,在电子烟产品出厂价基础上确定电子烟产品批发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