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深圳市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的通告。通告称,为规范深圳市电子烟零售市场秩序,切实履行控烟履约、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在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制定了《深圳市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规划自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
《深圳市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共十八条,适用于深圳市管理辖区内电子烟零售点的布局管理。
《规划》第六条指出,深圳市烟草专卖局根据烟草控制、市场容量、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行为习惯等因素,设置本市各管理辖区电子烟零售点指导数。以市场需求、人口变化、电子烟零售点数量、申请数量、电子烟销量、经营成本及利润等作为参考因素对指导数进行动态调整,实现电子烟市场供需平衡。
同时,《规划》要求各区烟草专卖局设置电子烟零售点应当以指导数为上限,根据依法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达到指导数上限的,不予增设零售点,依据申请人排队轮候先后顺序,按“退一进一”原则办理。各区烟草专卖局定期在政务服务窗口公示管理辖区内电子烟零售点指导数、已设置零售点数量、可增设零售点数量、排队轮候情况等信息。
此外,《规划》第九条指出,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或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被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或不按要求在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交易被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同时,通告公示了深圳市电子烟零售点布局指导数,共1172个,5月20日生效。截至5月19日,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单列市公布了本区域的电子烟零售许可证数量,目前全国总数为3953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