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出台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按受理时间先后顺
上周五,国家烟草专卖局刚刚发布关于电子烟监管的五大细则,深圳就已经将零售网点布局规划细则公开,可以说是深圳速度了。
先来看看深圳市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我们再来看具体的零售网点具体规划方案。
划重点:只适用于深圳市管辖区内电子烟零售点布局管理。 第七条划重点:根据依法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审批发放许可证,达到指导总数上限了不再审批,依据申请人排队轮候先后顺序,按照「退一进一」原则办理。
深圳标准是按照受理在先原则,先到先得。这就非常考验店主的响应能力了。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相关文件,申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线上递交申请,一种是线下直接申请。
「退一进一」的意思是保持深圳地区许可证数量不变,如果取消一张,就补一张。
不能申请电子烟许可证的多种情形。 无法申请电子烟零售许可证的情况多达17条,注意第14种情形,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的,不予发放许可证。
注意第十二条,这些场所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店。 注意看最上面列举的类型,店中店模式将无法申请,可以理解为只销售电子烟的专业店铺才有机会申请许可证。有其他经营业务的将不会获得。 注意第十六条,关于学校周边的界定,参照深圳控烟条例。我们看看是怎么规定的。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出入口路程距离五十米范围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以出入口为标准的路程距离50米以内不得销售电子烟等烟草制品。路程距离是指直线距离还是步行距离?大家怎么理解?
我们查了查国内其他地方对此的界定。
安徽阜阳市M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显示,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及进出通道口(含消防通道)可通行距离50米范围内不允许办理。
河南《平顶山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显示,中小学校内部及距离中小学校所有学生通勤出入口100米范围内,幼儿园内部及距离幼儿园所有学生通勤出入口50米范围内禁设烟草零售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