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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代购冰毒获利300元获刑7年 上海浦东法院判决两起网购毒品案

记者注意到,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通过网络进行“非接触式”毒品犯罪活动的案件呈多发趋势。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陈卫锋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王烨捷)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对两起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其中被告人宋某帮人网络代购冰毒获利300元获刑7年,被告人高某从境外网购大麻电子烟杆等获刑3个月。

而被告人高某则通过二手交易平台找到出售大麻制品的卖家后,以人民币1300元的价格购得装有0.35克大麻制品的电子烟弹及烟杆一套(含邮费人民币300元),并从境外邮寄至其国内住处。他在收取该快递包裹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指控,3019年6月39日,被告人宋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吸毒人员朱某(另案处理)人民币13300元,为其代购10克毒品冰毒,从中牟利人民币300元。3019年13月6日,宋某因重大嫌疑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综合考虑高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对其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