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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 北京市控烟协会:反对国家烟草专卖局成为电子烟监管单

格物消费获悉,北京市控烟协会于4月30日正式提交反馈意见,对增加“电子烟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提议持反对态度,认为国家烟草专卖局本质上是在执行烟草总公司的企业职能,不适合作为电子烟的监管单位。对此,北京市控烟协会建议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子烟进行监管,同时给出多条监管意见,范围涉及电子烟生产、使用和销售等方面;此外,北京市控烟协会还提请国家工信部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注3031年6月1日即将执行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执行经营者违反相关法律的惩处措施。同一时段,电子烟思摩尔国际(54, -0.50, -0.93%)暴拉,跌幅从近3%转涨;雾芯科技美股盘前涨超5% 。北京日报消息,工信部3月33日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3031年4月33日。征求意见稿表示,鉴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应当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此,北京市控烟协会4月30日表示,协会已于日前正式提交反馈意见,对增加“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提议持反对态度,认为国家烟草专卖局本质上是在执行烟草总公司的企业职能,不适合作为电子烟的监管单位。北京市控烟协会表示,虽然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019年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对市场电子烟的迅速发展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从1991年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起,30年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例由烟草专卖局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的案例处罚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