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会的中文名称:电子烟工程师学会
第二条 学会的英文名称: Electronic Cigarette Academic Association of Engineers
第三条 学会的构成:本组织是由电子烟产业终端品牌厂商及代工厂商相关工程师,按照“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发起成立。
第四条 学会的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国家烟草及电子烟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努力为电子烟行业结构开发、产品设计、行业标准服务,合规合法建立电子烟工程结构开发,产品设计交流,人才交流等等的互动平台。按照“公正、团结、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以电子烟终端品牌及代工工厂工程师为主体,在电子烟产业链的工程师中发挥纽带和桥梁的作用,以平等互利、优势互补、技术探讨、合作共赢为目标,缩短开发周期,优化结构设计,共同解决行业结构开发痛点,促进行业工程师的进步、拓宽工程师的开发思路、经验交流和自身能力的提高,促进电子烟行业对中国制造业、公共健康及社会经济的积极推动作用,促进电子烟产业全面健康发展。
第五条 保护工程师利益与知识产权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学会的主要职能:本组织在各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电子烟行业工程师提高结构开发的能力,促进学会工程师之间技术交流、疑难解答、经验交流、行业自律和自身能力的提高等,加强推动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电子烟产品的进步、优化升级及可持续发展。
(一)宣传贯彻政府部门的政策法规,提高学会所有工程师开发能力,结构优化能力,提升学会工程师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