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南都记者从国家烟草局获悉,该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及,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主体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南都此前调查发现,有卖家通过网络渠道出售电子烟,称未成年人也可以购买。
据《通知》,2022年10月1日起,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烟草专卖局各项配套政策规定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主体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的运输,应当接受烟草专卖局监管,并根据相关规定制作、随附物流单证。
同时,通知还重申了有关禁止性规定,包括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电子烟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电子烟广告。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销售网点。电子烟零售主体必须从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等。
9月29日,南都记者在购物平台上进行搜索发现,搜索电子烟关键字,页面会跳转到法律规定提示界面,告知“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搜索部分电子烟品牌名称及“戒烟器”等关键字也显示为“没有找到相关的宝贝”。
但在搜索“电子棒雾化”关键字后,仍可看到有卖家售卖所谓戒烟神器。南都记者随机选择了一个链接对卖家进行咨。该卖家称“有些东西平台禁售,也不能回复相关问题,所以请先下单”。亦有卖家要求记者先加微信再回平台下单,以此逃避监管。
据南都2021年6月的调查显示,在多个电商平台以“戒烟器”“电子化雾器”等字眼为关键字进行搜索时,可找到不少售卖电子烟的商品链接,其中不乏有的卖家在图片简介中称“图不重要,看字”,图中的字则称“悦刻、魔笛、柚子、绿萝、福禄、非我、火器、VTV,各类品牌,正品货全”“最低39元可买一整套”“实体同款”等。
南都记者随机联络了几间售卖电子烟产品店铺的客服,均收到要求“加微信私聊”的回复,还有客服直接在回复中表示,“根据相关政策,线上停售电子烟相关产品,请加V”。
南都记者随后添加了几名客服的微信,他们向记者发来了悦刻、绿箩、非我等电子烟品牌的产品清单。当南都记者咨询未成年人能否购买时,一名客服先是表示“未成年不能购买哦”,但当进一步询问时,客服却问“要哪款”,称“可以走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