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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电子烟限量寄递:规范市场,切莫侥幸

11月23日早间,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发布《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限量寄递的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限量寄递的通告》 相对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最终正式版保持了高度一致。而在通告发布后,不少从业者也有不少疑问。在梳理相关资料之后,我们针对其中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疑问做一个简单分享,供大家参考:

1,每天限量1件,那多找几家快递公司行不行?

根据2018年公布的《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的第十四条:“寄递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实名收寄信息系统,与国家实名收寄信息监管平台联网,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并确保有关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 换言之,目前在已经实现寄递实名制,且订单信息已打通各个寄递企业,并不存在信息差的问题。店主今天早上用Z通寄出一单电子烟,店主名下今天的份额就已经消耗掉。 2,1人1天寄1单,多找几个人行不行?根据目前的公告,并未对发件方进行店主与消费者的身份区分,换言之无论是店主店员或是家人,理论上都满足1天寄1单的要求,也就是说一家店每天合规发出或许不只一单快递。 3,“寄递电子烟产品每件限量为: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如何理解? 最核心的是“烟具2个”“不超过12ml”“烟弹或组合6个”这两条。换成大白话就是最多2根烟杆和12ml烟油,烟杆没什么好说的,12ml则对应着不同的烟弹颗数量。按照字面意思结合产品参数的话,可能有以下这几类情况: 2烟杆+6烟弹(2ml):可行,烟具数,烟弹数,烟油总量全部合规; 2烟杆+2烟弹(6ml):可行,烟具数,烟弹数,烟油总量全部合规; 2烟杆+10烟弹(1.2ml):不可行,烟具数,烟油总量合规,烟弹超量; 1杆1弹套装(2ml)*6:不可行,烟弹数量、烟油总量合规,烟杆超量; …… 搭配太多,我们就不再详细列举,核心其实就很简单,不管什么包装什么容量什么套装都必须同时满足:2根烟杆、6颗以内烟弹、12ml以内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