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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烟产品等限量邮寄和异地携带规定,两局正式发布通告!

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发布了《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限量寄递的通告》,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异地限量携带的通告》。

以下是两则通告的全文:

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

限量寄递的通告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邮?政?局

通  告


2022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的规定,寄递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具体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