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一个电子烟新文件来了。 平时是否觉得,非统一平台查获的电子烟价格怎么定价?如今国家烟草局给出了文件,即为“电子烟定价13条”,涉案电子烟价格管理细则意见征求稿已经出来。 这对今后但凡市场查处非国标等各类无标准的电子烟,将有新的参考价格标准来衡量。而目前我国电子烟进入常态化监管阶段,各级烟草专卖局将全面执行电子烟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电子烟案件执法查处工作中,涉案电子烟价格出具等工作也将直接关系到案件性质和当事人权益。 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30字) (涉案电子烟价格细则来了) 对今后随便销售其他非国标电子烟,将有处罚定价的标准了。意见稿是请于2022年11月23日前(自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反馈意见,意味这段时间可以去建议。 而且所有的价格都是以“建议零售价”为标准,而不是所谓的批发价之类。 有什么亮点? 1、查获电子烟未来这么定价。 按照细则指出,电子烟涉案案件查处中,无法查清实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各省级烟草专卖局按本细则要求出具价格。 这基本明确了无法定价的,都按照这个细则定价。 而定价,可以通过违规产品的价值来定到底怎么处罚,其实对市场有很大的关系。 2、有品牌,但没型号上架的这么定价。 细则指出,能查清产品品牌且该品牌在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上境内销售,但无法查清产品型号或该型号不在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上境内销售的,由查获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按照查获时该品牌上年度的全国平均建议零售价格出具。 言下之意就是,有品牌但无型号在交易平台交易的,就按品牌的建议零售价定价。 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30字) (有品牌无型号的,这么定价) 3、没品牌的,按全国电子烟平均零售价定价。 办法很明确了,该产品既没有品牌,也没有在统一平台销售的,由查获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按照查获时上年度电子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