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1月1日起征收消费税 电子烟行业何去何从?
11月1日起,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新规正式实施,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为电子烟产品,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和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此前还发布《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所有水果味电子烟下架。
在这些规定实施之后,将带来哪些影响和变化,临报融媒记者进行了实地的探访和了解。
新规开始实行 电子烟价格上涨
11月9日,临报融媒记者来到临沂某零售电子烟店探访发现,新规实施后,店内的多款电子烟价格已经上调,其中包括烟具、烟弹在内的两个部件价格均有上涨,尤其烟弹的价格上涨明显,原本每盒三个装的烟弹零售价格为99元,现在价格已经涨至139元。
“从11月1日征收消费税开始,我们拿货的进价就已经开始涨了,现在的进货价赶上之前的销售价格了,有的比之前的销售价格还高。”店主孙钦浩告诉记者,征收消费税之后,电子烟零售价格上涨是最明显的一个变化,生产电子烟的厂家把出厂价格提高,零售商拿货价肯定也随之上涨,反映到市场终端的价格基本普遍上涨30%~40%。
烟具根据材质和功能等方面的区别,原先的价格区间在100到300元,现在烟具的零售价格有的涨三四十元,甚至有更高档次的上涨100元;“原先普通的一套电子烟价格在200元左右能买到,现在至少需要300元,这种价格情况下,很难吸引新的顾客群体。”孙钦浩告诉记者。
毛利降低 商家逐渐改行
11月11日,临报融媒记者又来到北城新区济南路上的一家电子烟店,走入店内,可以看到货架上零零散散摆着几盒不同品牌的电子烟,有雪加、悦刻、柚子等品牌,不时有顾客前来购买询问。
“征收消费税之后,电子烟价格涨价一半多,比如之前一款卖60元的,现在进价就得60元了。”店家杨先生说,“附近的三家卖电子烟的,就剩我一家了,我准备清完存货后也不卖了。”
之前《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其中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律不得开展电子烟相关生产经营业务,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以及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