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国家烟草局下发了新文件“关于电子烟产品二维码溯源部署通知”指出,国标电子烟溯源二维码将在2023年1月1日正式启用。要求所有的电子烟盒、箱包装单元应标注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发布的二维码标签。 关于电子烟产品二维码溯源部署通知 (电子烟进入“二维码”时代) 言下之意就是,无“二维码标签”电子烟,都属于违法。也标志,以前各家品牌自己的二维码将消失,改由监管二维码追溯。当地的批发,是否也意味不能跨区销售,窜货要被杜绝? 有哪些要点? 一、生产、批发环节要“带码”。 通知指出,国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溯源二维码”将在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实现生产环节、批发环节的全面追溯。 国家还特别要求生产企业,尽快完成溯源准备工作。提及电子烟二维码追溯系统自2022年11月15日起可正常登录使用。请生产企业尽快完成设备、包装、工序等转换,完成转换后即可按二维码追溯相关流程向批发企业交付已标注二维码的电子烟产品。同时也请批发企业尽快完成相关准备工作。 二、不止在箱子,盒子也要标注。 办法很明确了,自2023年1月1日起,境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必须在盒、箱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规定的二维码标签,并在生产、批发环节实现二维码追溯。 贴码,明年就开始。如今,尽管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已经正式上线,但目前平台上的国标产品均未张贴溯源二维码。 三、请记住,二维码只有黑白配色的“正方形”。 办法明确了,二维码为白底黑色图案,不得使用圆形、液化等特殊外观效果,不得附加其他图案。 而且,标注在箱包装、盒包装的二维码是在右上角,都是在外侧背面的右上角。 (包装贴码的要求) 四、二维码可印制或者可张贴。 办法提及,二维码精度不低于600DPI,可印制到包装上或制成标签粘贴到包装上。二维码应直接附着于包装纸面,不得附着于塑封外。二维码所在面不得存在其他二维码或条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