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资讯网

曾经的“苹果概念股”发力电子烟业务,一年累计签订逾9亿合同

曾经的“苹果概念股”金龙机电,正在成为电子烟概念的新秀。

7月10日晚,金龙机电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自2022年7月8日前连续12个月内与广东弗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弗我”)及其子公司弗我智能制造(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弗我”)、安徽弗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弗我”)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订单累计金额9.19亿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49.49%。

合同订单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向“广东弗我”及其子公司提供电子雾化器及相关配件生产等内容。

根据披露,过去一年来,金龙机电及子公司与广东弗我及其子公司签订的采购订单金额分别为,2021年第四季度466万元、2022年一季度1.86亿元、2022年二季度5.63亿元,2022年第三季度(截止7月8日)1.65亿元,合同标的均为电子雾化器及相关配件生产。

为何到今天才正式披露订单?金龙机电称,根据交易所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与广东弗我及其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进行交易的情况进行披露。

作为“温州创业板第一股”,金龙机电曾经也是资本市场的明星企业,主营的马达、结构件及盖板玻璃业务主要服务于智能手机及其周边硬件,2014年,公司开始为苹果提供线性马达,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苹果概念股。

然而好景不长,金龙机电开始走下坡路,危机于2017年底彻底公开化。到了2018年8月,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金龙集团因不能清偿到期的1.73亿元本金和利息债务,被建行乐清支行7月27日向乐清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自此,这家曾经的明星企业,成了资本市场的问题企业。

最近几年,金龙机电一直麻烦不断。今年以来,公司还不断收到诉讼传单、问询函和警示函。

对于公司的原有主营业务,金龙机电在10日公告中直言,今年以来,行业订单下滑,竞争趋于白热化,公司目前正在加强对该等业务的整合优化,但取得重大发展仍需等待行业复苏和公司自身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而对于电子烟业务,金龙机电称,上述电子雾化器及相关配件生产业务合同订单的签订,是公司基于在消费电子零部件领域深耕多年积累的生产、制造和管理能力,切入的非手机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营收及盈利规模,降低公司对智能手机相关业务的依赖。上述合同订单的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实际上,金龙机电涉足电子烟业务,可以追溯至两年前。2020年7月,金龙机电在互动平台上回复投资者称,公司生产的电子烟用马达没有给国内电子烟生产企业供货,主要是通过国内代工厂向国外电子烟生产企业供货。

众所周知,我国对电子烟业务实施严格管控。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过渡期到2022年9月30日结束。《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均需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公告显示,金龙机电子公司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已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申请,并已获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