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无证”经营将面临罚款多少?
△ 烟草法明确规定无证经营之类的处罚 二、跨区、跨范围经营,罚款10-20%。 专卖法提及“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超越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经营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说到底,电子烟未来跨区经营都要罚款。 三、不按规定进货,按进货总额5-10%的罚款。 专卖法提出“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电子烟未来进化渠道,只有电子烟统一交易管理平台,从平台上与当地电子烟批发商进行交易。如果还是其他渠道拿货,必然面临罚款。 四、非法销售非法生产电子烟,罚款。 专卖法提出“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言下之意,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也是违法。 五、批发电子烟无证,罚款。 专卖法指出“未取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批发总额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电子烟批发商,也不能跨区经营。 六、无许可证生产,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