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电子烟》国家标准。制定《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要求、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解决目前电子烟市场与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从5月1日起,《电子烟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近日,红网记者就《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有关情况,专访了湖南省省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
问:《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已分别于2022年3月11日和4月8日发布,再过几天《电子烟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全社会都比较关注,您能介绍一下《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的制定背景吗?
答:近年来,由于存在监管空白,电子烟产业无序发展,一些产品存在烟碱(尼古丁)含量不清、添加成分不明、烟油泄漏等问题,特别是部分经营者宣传误导消费者,诱导未成年人吸食,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不断呼吁加强监管。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依法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电子烟监管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保护人民健康安全,促进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决定》公布施行后,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结合电子烟产品特点和市场发展情况并吸收国际监管经验,制定出台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提出“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因此,制定《电子烟》强制性标准是落实上述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电子烟监管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
问:《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电子烟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二是对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电子烟许可证管理不新设行政许可种类,仅在烟草专卖生产、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增加相应条目;三是对电子烟销售实行渠道管理,建立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规范电子烟销售方式;四是对电子烟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和跟踪追溯机制;五是对电子烟运输和进出口依法实施监管。
《电子烟》国家标准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电子烟、雾化物等相关术语、定义;二是对电子烟设计和原材料的选用等提出原则要求;三是对电子烟烟具、雾化物和释放物分别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并给出了配套的试验方法;四是对电子烟产品标志及说明书进行了规定。
问:经了解,电子烟监管设置了过渡期,这个过渡期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答:考虑到《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出台、实施有个过程,为保障有关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更好落实相关监管要求,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决定》公布施行后,设置了过渡期,并明确了过渡期的相关要求。鉴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确定过渡期到2022年9月3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