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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行业或迎来新一轮大发展——律师解读《电子烟管理办法》(

电子烟行业或迎来新一轮大发展

律师解读《电子烟管理办法》(上)

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开启了对电子烟行业的规范管理,今天开始就让我们分上中下三篇,全文解读一下正式颁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

电子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子烟管理,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律师简评】政策制定的法律依据。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和进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律师简评】明确新规针对的行业类型,电子烟生产经营和对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

【律师简评】明确新规适用对象: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

第四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电子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电子烟产业政策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相关产业政策,主管本行政区内的电子烟监督管理工作。设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电子烟监督管理工作。

【律师简评】明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三个层级:

1、国务院:监督管理、产业政策制定;

2、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产业政策、主管监督管理;

3、市、县:监督管理。

第五条 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应当诚实守信,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律师简评】预设性条款,电子烟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目前尚未正式颁行,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不过未来肯定会通过,所以在管理规定里先写上总不会错。

第六条 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电子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劝阻青少年吸电子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电子烟。

【律师简评】禁烟条款。

第二章? 生产与质量管理

第七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业机构根据检验检测报告等申请材料对电子烟产品进行技术审评。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承担监督管理所需的检验、检测、监测与评价等工作。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电子烟抽检抽测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许可证的企业、个人及其产品进行检查或检验。

【律师简评】产品质量管理条款,认证机构+技术评审(产前)+抽检抽测(产后)的常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