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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护专项行动让电子烟远离未成年人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蔡娴
编辑:张红叶

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对于身体尚未发育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更是如此。随着修订后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也明确规定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同日,宝山区检察院举行“‘宝’护未成年,远离电子烟”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与相关行政机关就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危害加强协作达成共识,并签署《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协作协议》,出席的电子烟商户代表则宣读、签署了《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承诺书》, 学生代表也对拒绝电子烟做出庄严承诺。

【 发现 】商圈售卖电子烟未核实未成年人身份

近期,宝山区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时,发现部分学生或是因为好奇,或是禁不起怂恿,存在吸食电子烟的情况。未成年人吸烟容易诱发不良行为,未检办案组在办理刑事案件及开展亲职教育活动中,发现部分罪错未成年人都曾有吸食电子烟的经历,查扣到的随身物品中,也有时常有电子烟。

宝山区检察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派检察官现场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电子烟销售情况”执法检查,对宝山较繁华商圈内10余家电子烟销售商户进行突击检查并现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讲。

检查发现,部分电子烟销售网点虽贴有“严禁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标志,但存在售卖时未核实身份证件,以至于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可能性。当检察官询问商家如何区分未成年人时,部分商家回答采用目测的方式,这种方式显然是不严谨的。针对上述问题,宝山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从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加强网络售卖等新兴渠道的检查力度、对烟草商户进行普法培训等多个方面提出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

【 治理 】从源头杜绝,加强校园与商户的管理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对电子烟的相关规定予以明确,这将成为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最有利的一个监管武器。”宝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房长缨表示,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据房长缨介绍,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吸烟容易诱发不良的行为,多数涉罪或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有吸烟的习惯,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我们在办案的过程中,对他们进行了训诫教育,开展保护、处分等工作。虽然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如果能够从源头上治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净化校园周边的环境,更能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香烟的危害。”

宝山区教育局综合治理科也表示,将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的净化行动,杜绝校园周边200米内兜售电子烟的情况发生。同时,加强校园内部的管理,杜绝电子烟向未成年人伸出的黑手。

现场,电子烟商户代表还介绍了自主研发的向阳花年龄验证系统,利用科技手段精准地排除了中小学等未成年人密集区域的网点布局,并且利用店内的年龄核验技术,有效杜绝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

【 后续 】多方联动,探索电子烟监管常态化

房长缨表示,签署协议只是专项行动的开始,下一步还将通过加强多方联动、联合执法,建立打击向未成年人违法销售电子烟工作联席会议,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辖区内销售电子烟的商户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惩处。积极主动发挥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制发检察建议并抓好落实。

同时,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定期在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开展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专项宣传。加大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的告诫宣传,引导各类销售主体坚守底线。逐步延伸宣传路径,引导社会对中小学周边售卖电子烟行为的“零容忍”,引导学校、家长和其他相关方对未成年人接触电子烟保持高度的敏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