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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检察院与烟草专卖局成功办理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

大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中国15岁及以上人群使用电子烟的人数超1000万,主要以年轻人为主,电子烟正逐渐成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烟草制品之一。2019年1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2022年1月29日《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截止,不久将正式实施。

海淀区检察院2019年办理的未成年人禁烟保护公益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以该案为契机,海淀区检察院与海淀区烟草专卖局形成未成年人控烟保护联动长效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积极拓展联动工作范围,将控烟触角从卷烟延伸至电子烟,形成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模式,开展了未成年人电子烟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并于近日成功办理海淀区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

一、主动担当、凝聚合力,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机制

2021年12月2日,在前期沟通的基础上,海淀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杨新娥、检察官李思瑶、检察官助理孙春燕一行三人前往海淀区烟草专卖局,围绕未成年人控烟工作及具体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启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模式,部署开展未成年人电子烟专项行动。

二、多方联动、依法履职,多渠道挖掘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线索

海淀区检察院通过多渠道加强未成年人控烟宣传,深度挖掘相关线索。2021年12月12日,海淀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李思瑶检察官为海淀寄读学校200余名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第一课,其中提到未成年人吸烟系不良行为,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向家长们展示,呼吁家长发现孩子有购买电子烟的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2313北京烟草举报电话,或者通过12309平台向检察院反映情况。检察官助理孙春燕还联合海淀区烟草专卖局法制科科长张鸿给培黎学院的学生开展了一场专门的禁烟法治课。

同时,依托海淀区检察院建立的“小小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也向“小小公益诉讼观察员”征集违法售烟相关线索。

三、发挥优势、监督办案,开展未成年人电子烟专项行动

2021年12月20日,海淀区烟草专卖局接到家长举报称有未成年人多次在海淀区某便利店内购买电子烟,第一时间联系海淀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邀请检察官于次日前往案发地点监督取证。在检察官监督指导下,海淀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拷取了现场监控录像、后台交易记录等电子数据;后续进行未成年人取证工作时,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按照办理涉未案件时的原则、理念对执法人员进行指导,监督执法人员询问未成年证人时应有合适成年人在场旁听询问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确保取证程序合法,证据真实有效,并保证对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影响降到最小,将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实现最大化。

日前,涉案便利店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被海淀区烟草专卖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8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