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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专家:电子烟新规有助于阻止烟草向女性及未成年人蔓延

*吸烟有害健康,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电子烟,不建议非烟民使用电子烟 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日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新规拟于5月1日起施行。 控烟专家认为,该办法中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等规定,将有效阻止烟草向未成年人、女性等群体蔓延,遏制吸烟人群的扩大。专家建议,抓住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全民佩戴口罩的契机,扩大控烟覆盖面。 减口味增距离,让电子烟远离未成年人 近年来,由于存在监管空白,电子烟产业无序发展,一些产品存在烟碱(即尼古丁)含量不清、添加成分不明、烟油泄漏等问题,特别是部分经营者宣传误导消费者,诱导未成年人吸食,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不断呼吁加强电子烟监管 2021年11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制定了《电子烟管理办法》。 中国控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委李恩泽律师介绍,过去十多年时间里,电子烟行业一直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处于无序发展状态,这对未成年人、女性及其他不吸烟人群的影响是比较大的。这些人成瘾后,会扩大吸烟人群。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吴宜群告诉新京报记者,新规中明确提出取缔风味电子烟,是最令她感到喜闻乐见的内容。 近年来,电子烟因为形状新潮、口味独特,对青少年群体有很大吸引力。“美国的电子烟只有薄荷味和烟草味,而我们这次《办法》规范力度更大,要求仅限于烟草味,以此减少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这对我们下一代的影响很大,对防止青少年吸食电子烟至关重要。” 去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其中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吴宜群认为,《办法》中多处规定与《未成年人保护法》衔接,如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又如第二十六条: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李恩泽提出,《办法》规定,中小学周边禁止设置电子烟店,但没有写明“周边”的范围是多少米。在实践中,往往是按照50米执行的,“可是这个距离还是非常近的”。李恩泽说,北京控烟条例规定100米范围之外,有的地方规定200米之外,他建议至少控制在100米之外。 李恩泽提出,在机场、火车站、大型商场等场所,电子烟销售点比较多,有的与儿童图书玩具、儿童用品等靠近,这会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他认为,电子烟销售场所应该远离青少年集中活动场所,以减少电子烟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不良影响。 禁以时尚营销,全产业链持证经营 电子烟发明之初,是为了帮助尼古丁成瘾的烟民脱离烟草。后来,它被包装成了时尚用品。 李恩泽说,近年来,电子烟在国内的销售数据上升较快。调查表明,电子烟吸烟率、青少年吸烟率、女性吸烟率等都在上升。这与电子烟的口味、营销都有关系。比如针对女性、未成年人推出咖啡、柠檬西瓜、草莓口味等;为营造时尚形象,举办吐烟圈大赛、赞助音乐节等。 电子烟在人群中的迅猛发展已经引起了很多部门、地区的重视。李恩泽介绍,前些年中国的控烟规定都不涉及电子烟,但最近几年,深圳、张家口、秦皇岛、济南等地的控烟法规都将电子烟纳入了限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