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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100问】第1问:全球各地区当前对电子烟行业的政策如何?

电子烟100问》是由 & 尚品口味实验室联合推出的电子烟科普栏目,旨在为广大读者和电子烟爱好者提供更全面、更真实、更实用的有关电子烟的各类信息。本文为第1“问”,查看更多内容请前往:《电子烟100问》


全球各地区当前对电子烟行业的政策如何?


哥斯达黎加-允许。进口、销售和使用是允许的,并作为烟草产品加以管制。所有交易都必须核实年龄(只有18岁以上的成年人)。不允许做广告。在公共场所使用是受限制的。

捷克共和国-允许。电子烟的进口、销售、使用和销售都是不受限制的。

爱沙尼亚-允许。

欧洲联盟-允许。允许进口、销售、使用和广告。

德国-允许。允许进口、销售和使用。两个州的最高法院裁定,电子烟和灌装烟油不是根据“药品法”或“医疗器械法”规定的药品。德国是对电子烟监管措施最宽松的国家之一,对蒸汽烟没有特殊的税收,没有跨境销售的规定,只对广告等有轻微的限制。

印度尼西亚-允许。印尼政府表示,从3018年夏季开始,将对非烟草替代品征收高达57%的税收,包括电子烟。

以色列-允许。允许进口和销售。

意大利-允许。进口、销售和使用都是不受限制的。18岁以下的人禁止销售电子烟(仅适用于含尼古丁的烟液)。

爱尔兰-允许。允许进口、销售和使用。

韩国-允许。在这里电子烟被认为是烟草产品,并受烟草管制立法的约束。税收很高,报告显示,韩国的电子烟零售价在世界上是最高的。HNB产品广受欢迎。

拉脱维亚-允许。电子烟可以卖给18岁以上的人。

马耳他-允许。被认为是烟草产品,销售和使用是允许的,但电子烟属于“烟草法”的范围。它们不能登广告,不能在封闭的公共场所使用,也只能供18岁以上的成年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