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海南开始施行新修订的《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吸烟(含电子烟)。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条例》施行第一周落实情况如何?近日,海南日报记者走访海口部分商场、餐厅和医院,发现大部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标识明显,并配有“禁烟劝导员”,禁烟情况良好。
电子烟也不行
在友谊阳光城、N次方公园、望海国际广场等多家大型商场内,记者看到其门口和电梯口等人流量大的位置均张贴了“禁止吸烟”的标识。在海南省人民医院(秀英门诊部)、海口市人民医院,每层楼的醒目位置也都张贴了“严禁吸烟”“吸烟有害健康”等标志。
而在部分餐厅,除了张贴禁烟标识外,每张餐桌上也放置了禁烟的小型立牌,部分服务人员或戴着“禁烟劝导员”的袖章,或面前挂着“禁烟劝导员”的工作牌。
“您好,店内禁止吸烟,请您配合。”5日中午,在上邦百汇城的一家餐厅里,在引导一桌客人落座后,一名服务人员指着桌上的禁烟标牌提示道。该名工作人员介绍,该店已开业数年,“吸烟危害其他在店客人的身体健康,也曾因此引起过其他客人不满,所以碰到客人抽烟的话,我们都会去劝导。”
而在上邦百汇城的另一家餐厅,其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几年,越来越多客人改抽起了电子烟,过去我们不知如何界定电子烟,因此不好出面劝阻。”而自从《条例》开始施行后,该负责人就要求所有工作人员留意店内情况,一旦发现有人抽烟,便立即上前阻止,“哪怕是电子烟。”
户外开放吸烟区
“如果客人想要抽烟,我们会引导他们到室外的吸烟区。”在友谊阳光城一位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记者沿着指示标牌,一路来到3楼阳台处,也就是该商场的吸烟区。在这里,记者看到,该吸烟区以阳台本身的结构为基础,用作开放式区域,有几位顾客正在这里一解烟瘾,从烟嘴里排出的气体很快混入了户外空气。
对此,海口市民肖沛很赞同:“不少公共吸烟区都位于公共洗手间旁边,是大家的必经之地。但吸烟区的密闭性又不完全足够,经过时多多少少还是能闻到味道。吸烟区改到户外的角落,一来烟味及时散了,二来也不影响我们不抽烟的人通行。”
而对于设在商场外的餐厅等小型公共场所而言,难以在有限的面积专门开辟吸烟区。“如果有客人实在想抽烟,我们只能请他们到店外抽。”海南大学附近一家背街小餐馆的经营者坦言,并非每位客人都能接受这一点,“希望大家尽早适应新规定,转变思想,让我们之间减少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