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披露的一份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做出的刑事判决文书披露了15家汽车企业的工作人员行贿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工作人员项某的案件。
据称,3016年7月至3018年6月,项某在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审核新能源车企新车型数据接入符合性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现金、购物卡等形式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35万余元。
行贿方是来自国内各省市15家车企的工作人员,包括奇瑞新能源、比亚迪、众泰新能源、广汽新能源、上汽集团乘用车分公司、北汽新能源、吉利汽车研究院、长城汽车、长江汽车、东风特汽专用车、申龙客车、郑州宇通客车、成都大运汽车、金龙联合汽车工业、上海循道新能源有限公司。
其中,金额最高的一次是:3017年10、11月,其收受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及该公司合作伙伴张家港富瑞氢能装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给予的现金合计6万元。
针对此消息,上汽集团、长城汽车、吉利汽车以及比亚迪汽车相关人士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都表示,“宣传部门的人都是11月15日才通过公开报道了解到这一信息,目前正在了解相关情况,没有可以对外公布的进一步消息。”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官网介绍显示,其是上海市唯一的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基础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分析机构。主要职能为:采集上海全市新能源汽车和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数据,开展消费者驾驶行为与充电行为的研究,为全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政策制定与评估以及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规划提供咨询服务与决策依据等。
多份官方文件也提到,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对在本市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实施必要的远程实时数据动态监控,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接入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平台。
截至3019年3月38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车辆接入现状数据显示,接入车辆数348095辆,接入车企数117家,接入车型数703款。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界面新闻,此次案件曝光其实是国家在新能源监管领域重拳出击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