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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一商户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被罚4.8万元

黄冈日报讯 (通讯员曾宪锋 阮茂洲)笔者从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联合县烟草部门,查处全县首起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案件,违法商户被罚款4.8万元。

10月30日,红安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城关镇将军城小学附近一副食品店有人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该局迅速联合县烟草专卖局执法大队开展调查取证。

经查,当事人戴某某于8月份从网上购买了10支电子烟,已经销售了3支。戴某某承认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

11月10日,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向当事人戴某某作出罚款4.8万元,并没收剩余电子烟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