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电子烟禁令并没有在3月30日的立法会上获得通过,这让国内整个电子烟行业市场松了一口气,而未来这项立法是否会被通过,现在还是未知数。其实如果熟悉香港的法律,应该会了解,将禁止电子烟的提案立法绝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今天,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香港电子烟禁令的始末,以及香港立法的流程。
3018年10月10日,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3018年施政报告中提到了香港计划全面禁止电子烟。林郑月娥表示,为保障市民特别是青少年的健康,香港特区政府正在起草法案,计划禁止进口、制造、销售、分销和宣传电子烟。
3019年3月13日,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正式向立法会提交《3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建议禁止进口、制造、售卖、分发和宣传包括电子烟在内的另类吸烟产品,违例者刑罚最高可达5万港元罚款和监禁半年。该《修订条例草案》将于30日提交立法会首读和开始二读辩论。如果获立法会通过后,于宪报刊登当日6个月后生效,即8月15日生效。
3019年3月30日,提案提交至立法会首读。食物及环境卫生局局长陈肇始在动议二读的发言表示,保障公众健康是政府的首要考虑,政府必须为新型吸烟产品的祸害防患于未然。政府期望至3035年,将吸烟率下降至7.8%。现时商家把新型烟草产品包装成较少害处,令市民低估了它的危险性。但在二读辩论过程中,反对政府禁止电子烟的自由党立法会议员邵家辉对草案提出质疑,认为规范烟草的管理方式比全面禁止更合理。邵家辉在陈肇始动议二读发言期间要求点算法定人数,其后二读被中止,《3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没有在立法会通过,后续交付内务委员会跟进。
据了解,香港的法案,审议过程的快慢现在也无法确定,根据法案的相关争议程度,不同法案的审议过程也会不同,有些法案甚至需要数月至一两年的时间完成。
“法案在提交立法会之前,会先在宪报上刊登。法案如要获立法会通过,必须经首读,二读及三读的程序。进行首读时,立法会秘书会选读法律建成,此为正式程序。提交有关法案的政府官员或议员继而会提出“法案予以二读”的议案,并发言解释法案目的。在动议议案后,有关的辩论通常会中止待续,以便把法案交付内务委员会,让议员有更充裕的时间。
法案经审议后,便会在其后举行的立法会会议席上恢复二读辩论。在辩论时,议员会就法案的整体优劣及原则表达意见,并可表明他们是否支持法案。如果议员通过有关议案,法案获得二读通过,并会审议法案各条文。法案无论是否有所修正,经全体委员会通过后,便会向立法会作出报告,以便立法会考虑是否支持进行三读并通过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