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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市局开出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作者:王立东
编辑:王守国

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启动以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烟草专卖局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规定,坚持狠抓源头治理、筑牢市场监管防线,全力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近日,根据群众举报,拉萨市局联合相关部门对位于北郊的一家电子烟商店进行检查,经核实相关证据,认定该电子烟商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

经现场询问,店主承认烟草执法人员已告知其“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有关政策,并在其店内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标语,但在该名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时未严格履行身份证件查验手续。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责令该商户限期改正,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商户表示服从处罚决定,将积极整改,避免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这也是西藏自治区查获的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

下一步,拉萨市局将进一步加强同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持续加强卷烟、电子烟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等违法行为,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