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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用法治利器打击变身电子烟

近期,国家烟草专卖局开展“奶茶杯”“可乐罐”等调味电子烟整治工作,查破各类案件593起,查获各类“奶茶杯”“可乐罐”72.38万支,依法打击该类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这类非法伪劣电子烟产品,形似儿童玩具、新潮饮料或酷炫食品,对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具有较强诱导性,且添加成分复杂、产品质量堪忧、安全隐患突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烟草的电子产品,其所含的尼古丁会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危害,国家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然而,近年来品类繁多的“奶茶杯”“可乐杯”等一次性电子烟或雾化器产品悄然兴起,还吸引不少未成年人“入圈”。

吸烟有害健康,吸电子烟也不例外。电子烟在吸食后同样会使人上瘾,而且大多数电子烟使用的烟液主要成分之一也是尼古丁,而尼古丁是一种具有精神活性的致瘾性物质。未成年人使用电子烟会对呼吸道、鼻腔以及口腔黏膜造成伤害,过量吸食后会引起心血管系统的不适,对心血管系统产生危害。吸食电子烟还会对大脑发育产生危害,对注意力、学习能力、情绪波动和冲动控制产生影响,造成注意力和记忆力下降,冲动和焦虑增多,增加患上后期精神疾病和认知障碍的风险。

一直以来,防范电子烟流向未成年人是防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早在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就曾下发通告,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去年10月1日起实行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电子烟的雾化物“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在电子烟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产销标准日趋完善的背景下,部分不法商家顶风作案,生产销售不符合国标的产品,并将黑手伸向未成年人,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必须用法治利器打击变身的电子烟。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执法,依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活动,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用法治利器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犯罪行为。要加强对电子烟销售形成常态化监管,封堵电子烟流向未成年人的渠道。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感,守法经营、依法经营。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将监管变为群防群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少年强则国强。全社会要共同努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无烟环境,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