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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子烟违规”1台500元,最高还有30万!?

今天看到一则国内的消息,即为湖南某地出台了关于调整涉烟案件举报费奖励的通知,其中明确将电子烟违规经营纳入举报有奖范畴。 特别提到几个举报奖励烟弹1颗1元,1盒5元,设备1台500元。基本生产电子烟相关设备、烟油举报奖励更高。更令人惊讶的是,四川最高举报奖励高达30万。 像山西的阳泉市还提到,利用互联网或自媒体社交平台销售电子烟的,每人给予500-5000元奖励。像深圳也提出,将电子烟纳入控烟标识,电子烟实体店不贴警示最高罚1万元。 如此明确的奖励明细,估计对违规有震慑力。包括温州近期都对电子烟举报是否有奖,网络销售是否可以等问题进行回答。 那么什么情况可以举报有奖励呢? 这个湖南某地城市主要两个类型: 第一种类型,烟弹按照1元/颗支付举报费;成品电子烟按照5元/(支、盒、套)支付举报费;半成品电子烟按照3元/(支、盒、套)支付举报费;烟油按照20元/kg支付举报费。 第二种类型,举报生产电子烟的相关设备按照500元/台支付举报费。 那什么叫违规? 核心一点,“无证”都是违规。即为只要是无证售卖任何电子烟或者售卖非国标产品,无论是店铺还是路边摊,都可以执法。 其实不止湖南,包括四川、陕西、山西等,均明确举报违法生产、运输、仓储、销售、寄递烟草专卖品等行为的奖励政策。像四川还指出,一旦线索经采用,且案件查实,奖励最高金额高达30万元。山西也发布过关于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最高奖励20万元。 记得在中国电子烟管理办法也提到一个内容细则,就是各地要出台举报奖励措施,如此看来,各地也已经在落实。去年9月,北大教授还建议以“奖励举报机”杜绝果味流通。 而《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国内已经全面禁售了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 近期其实“三无”电子烟不断“入圈”,也是引发监管局高度关注,打击力度也是空前大,包括违规生产等,一些企业被查,也是令业界唏嘘不已,也注定行业从野蛮生长到合规成长的过程。也可见,市场有眼睛,法律有牙齿,电子烟市场也不是法外之地。针对电子烟严管之下的市场异动,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推出了极具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像去年年底以来,山东、浙江等地接连破获“奶茶杯”“可乐罐”等非法一次性电子烟大案。浙江宣布查获“奶茶杯”“可乐罐”等非法果味电子烟累计7万支,涉案金额超3000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