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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拒绝三无电子烟,需多方努力、共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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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媒体调查发现,不少“三无”电子烟产品悄然出现在市场上,甚至面向青少年销售。“一次性气雾剂”“奶茶杯”“可乐罐”……在卖家的推广语中,“三无”电子烟有各种名称,但其共性在于外包装上无详细中文说明、无生产厂家等信息,更没有生产许可证。“三无”电子烟泛滥会导致多方面的危害,亟待采取措施加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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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 徐骏 作

电子烟是一种卷烟替代产品,吸电子烟可能造成急性肺损伤、哮喘等多种疾病。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卫健委都曾明确指出:电子烟是不安全的,会对健康产生危害。未成年人的身体尚未发育成熟,吸入电子烟产生的健康风险较成年人更大。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多项法律法规,规范电子烟市场。《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禁止电子烟烟弹销售除烟草外的其他口味。《电子烟管理办法》则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这些规范旨在把电子烟纳入烟草管理范围进行监管,更好保护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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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

在强监管态势下,不少“三无”电子烟仍在各种渠道暗中流通。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三无”电子烟的交易具有隐蔽性。比如,在有的电商平台上,检索“雾化油”“网红奶茶瓶”等关键词,会有“三无”电子烟弹出;在一些线下烟酒店,收银台前摆着五颜六色的小瓶子,里面装着电子烟。这给监管带来了很大挑战。另一方面,“三无”电子烟口味新奇多样、包装样式可爱,对青少年具有一定诱惑力,缺乏辨别能力的部分青少年,可能出于猎奇、从众等心理购买。这说明,“三无”电子烟的泛滥,既是涉及市场秩序的监管问题,也是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值得高度重视。

整治“三无”电子烟,构建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的良好环境,社会各方需共同努力。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既查找不法生产厂商,予以严厉打击,又应在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三无”电子烟销售终端。电商平台要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采用图像、视频识别等技术,严密排查可疑链接,迅速清理违法商家。快递企业要落实收寄实名制,仔细检查寄递物品,不给违法寄送“三无”电子烟提供便利。学校、家庭应对青少年加强法律知识和健康知识的教育,主动帮他们构筑拒绝吸烟的“隔离带”。对吸烟危害的认识越具象、越深刻,自觉抵制烟草制品的意识就越强。只有在电子烟供需两端同时发力,才有可能从源头上阻断未成年人吸烟的各种可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良好的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近年来,各种容易导致未成年人成瘾的产品时有出现。不论是现实空间还是网络空间,对一切污染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和产品,都要加以警惕、依法整治。广大青少年也要自觉抵制各类“污染源”,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如此才能收获更广阔的成长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