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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电子烟出口27条细则”来了,超额境外订单要备案!

今天,电子烟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细则也已经出来。 谈到电子烟贸易,这正是中国当下电子烟重要风口机会。而这次的细则覆盖了电子烟进口,出口,及外资投资,报关等具体事宜。提到了一些亮点,如出口也要备案,包装都有要求,超额出口也要备案等。 (出口电子烟细则来了) 那么这次有什么亮点? 一、进口要从平台批发企业购进! 细则很明确一点,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购进进口的电子烟产品,应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从进口批发企业购进。 就是说,任何进口的电子烟,也要经过统一平台交易。 其实,不管是批发,还是生产需要的材料,也必须得从统一平台交易。包括代工企业等。 二、进口电子烟也必须要技术审批。 技术审批,国内电子烟必须要经过,此外这次提到,进口电子烟也必须要经过国内审批。 办法提到,进口电子烟产品应在本细则施行后的首次进口前,由该产品的品牌持有者或其委托代理机构按《电子烟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申请进行技术审评。 此外,进口电子烟产品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商品检验。 三、要有中国注册的商标。 没有商标的电子烟不准进口。办法也提到,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口电子烟产品,应当通过技术审评,并使用在中国核准注册的商标。 四、进口电子烟要有“标识”。 细则提到,进口电子烟产品应在盒、箱包装上标注“仅限中国境内销售”字样,并应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产品追溯制度的有关要求。 如此看来,盒、箱包装上都有标识的要求,而且还能溯源。 五、超额出口,要审批备案。 细则特别提到一点,任何企业应在核定的许可范围和出口生产规模内生产用于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及原料。 超过规模的,要备案。细则提出,超出核定出口生产规模的境外订单需求,企业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规定在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履行备案程序后,可组织相关生产销售。 (出口电子烟,订单也有管控和备案) 六、出口电子烟要30天内备案。 办法提到,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应加强对所生产出口电子烟产品及原料的管理,对相关流向负责,并在出口报关后30日内在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完成出口备案。 (30天的平台备案机制) 另个意思就是,报关后,要在统一平台备案。 七、出口电子烟,符合目的国家要求即可。 这个细则也和以前一样的要求,出口电子烟,符合目的国家要求即可。如果目的国家没有法律,按国内法律定。 八、出口电子烟也要符合出口包装的规范要求。 电子烟出口包装的规范要求,这次提到。特别提到要加上许可证编号。 细则提到,出口电子烟产品的盒、箱包装上应标注相关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其中,委托加工的出口电子烟产品盒、箱包装上应标注受托电子烟生产企业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 九、要每年3月前汇报上一年出口数据。 细则很明确了,在中国境内从事电子烟产品及原料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应于每年三月末前向国家烟草专卖局报送上年度进出口数据。 虽然没有很严格监管海外出口电子烟,但基本的数据关注,也是在国家关注点内。特别提到加强电子烟产品及原料进出口信息的统计。 十、外商不可以投资电子烟的批发和零售。 办法很明确,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政策规定,禁止外商投资电子烟的批发、零售,也禁止境外服务提供者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电子烟的批发、零售、进出口。但是可以允许“外商投资新建电子烟产品及原料生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