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海发布《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事须知》,公布办证时间,过渡期办理时间为8月3日-9月30日,过渡期后办理时间为9月30日后。全文内容如下:
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办 事 须 知
一、适用对象
在本市从事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连锁企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二、办理时间和受理范围
7月27日,上海发布《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事须知》,公布办证时间,过渡期办理时间为8月3日-9月30日,过渡期后办理时间为9月30日后。全文内容如下:
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办 事 须 知
一、适用对象
在本市从事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连锁企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二、办理时间和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