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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电子烟管控要求:标明尼古丁含量及剂量、生产批号

2017年6月,为部分转化欧盟烟草制品指令(TPD),西班牙颁布皇家法令RD 579/2017,其卫生部开始监管尼古丁释放装置(电子烟)及储液容器的制造、展示和销售。


本期为您介绍西班牙电子烟管控法规中相关特殊要求,助您产品合规出口。

显示语种

a.电子烟单位包装、充装容器外部、标签中的信息均须用西班牙语显示;b.说明书中的信息至少应有用西班牙语显示的版本。

电子烟单位包装及充装容器外部信息体现要求

a.按含量降序排列的所有成分清单,并标明尼古丁含量及剂量、生产批号和建议儿童无法接触到该产品;

b.不应宣传产品或鼓励消费,造成消费者对其特性、健康影响、危害或排放的误解;

c.不应宣传其危害性低于另某种,或宣传旨在减少某些有害成分的影响,或显示产品具有活力、能量、治疗、再生、自然、生态或对健康或生活方式的其他积极影响;

d.不应类似于食品或化妆品;

e.不应表明其在生物降解性或其他环境惠益方面有所改善;

f.健康警告:“这种产品含有尼古丁,这是一种剧毒物质。不建议非吸烟者使用”。

说明书信息体现要求

电子烟及充装容器的单位包装中和外包装应包含说明书,应显示:

a.使用、储存及不建议年轻人和非吸烟者使用的警告;

b.禁忌症;

c.对特定风险群体的警告;

d.可能的不利影响;

e.成瘾与毒性;

f.制造商或进口商以及欧盟境内自然人或法人的联系方式。

通告特殊要求

a.须提交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制造商/进口商对产品质量与安全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文件;

b.每个品牌/产品类型的标签与说明书的设计文件为必提交资料。

根据RD 579/2017第31条,卫生部官网定期更新公众可获得的电子烟产品信息。初次向EU-CEG门户提交通告的ECID会显示在未激活/可疑清单中,而向官方邮箱发送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设计文件是ECID被移入核准清单(公示清单)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