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监管细则陆续公布,监管体系逐步健全。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4月15日《关于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核发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电子烟批发企业布局的指导意见》、《关于电子烟零售点布局和许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追溯管理细则》公布,4月25日《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鉴别检测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包装实施细则》公布,4月2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电子烟有关企业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进行前置审查的实施细则》公布,5月12日《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公布,6月2日《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试行)》、《电子烟行政许可和产品技术审评有关问题的解答》公布。我们认为随着涉及许可证管理、产品技术审评、交易管理等主要监管内容的细则陆续发布,国内监管体系已基本健全,后续随着许可证逐步发放、交易平台上线、监管措施落地等,国内电子烟有望有序步入监管下的新发展阶段。
各环节监管进程有序推进,为10月行业彻底规范做准备。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告,目前电子烟的生产、批发、零售、物流、交易等各环节监管进程均有序推进。
生产环节 根据《电子烟行政许可和产品技术审评有关问题的解答》,自2022年5月5日起开始接受存量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近期将审批发放一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许可证。同时电子烟企业按照《电子烟》国家标准进行产品改造,目前多数电子烟生产企业已按时填报产品技术审评申请,技术审评机构正在按程序开展产品审评工作。 批发环节 根据《电子烟行政许可和产品技术审评有关问题的解答》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公告,只有已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批发业务,近期将核准符合条件的电子烟批发企业的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变更。 零售环节 根据蓝洞新消费依照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开发布的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统计,除上海、山东两地暂不确定外,其他地区合计零售点(许可证)数量为48740张。根据《电子烟行政许可和产品技术审评有关问题的解答》,6月1日起开始受理存量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申请,审核合格后,陆续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