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自定建议零售价!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正式下发了!
△ 电子烟交易细则也来了 而且交易管理范围很广,包括七种交易行为都必须经过平台。如“雾化物交易”、“烟碱、烟叶交易”、“批发与生产企业电子烟交易”、“委托加工交易”、“进口交易”、“零售与批发商交易”等。不过唯一不提一点,出口电子烟没提及要经过这个平台交易,但要备案。 △ 包括七种交易 办法特别提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子烟产品和电子烟原料等交易,都适用本细则。说明任何“电子烟交易”行为都必须遵守此法。 直接看亮点: 1、可自主确定电子烟产品出厂价。 啥意思?文件指出,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和电子烟进口企业可自主确定电子烟产品出厂价。意味厂家可以自主定出厂价。 △ 价格自定 2、未来有税收。 文件特别提到一点,“国家税收政策等因素”,意味未来电子烟必定有新的税收下发。这点其实管理办法也提及。 3、批发价批发企业定。 文件提到“电子烟批发企业结合经营管理成本、国家税收政策等因素,在电子烟产品出厂价基础上确定电子烟产品批发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