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子收割“线上卖电子烟”的心了。 中国辽宁的电子烟零售布点“听证会”特别提到,提及朋友圈等十一后不得销售电子烟,“10月1日以后微商不得在朋友圈等线上渠道销售电子烟产品,否则金额超5万的面临刑事处罚、低于5万的给予行政处罚”。 △ 朋友圈发电子烟,该停止了? 其实5月中后期大批量省市举办电子烟零售布点听证会,但最有看点当属辽宁。 辽宁的听证会爆料出很多细节关心点。 如: 1、朋友圈不能卖电子烟。10月1日以后不得微商朋友圈等线上渠道销售电子烟产品,否则金额超5万刑事处罚、低于5万行政处罚。这有几个意思,10月后重点监管,过渡期还不管? 2、严禁“忽悠店”,没人看守的店,不发证。辽宁表示烟草局会继续摸排市场,发现连续两次电子烟门店无人值守视为闭店(即使展台亮灯也不行),不给予发证。意味今后烟草局会“巡店”。 3、重视未成年场所的保护。少年宫、幼儿园、中小学、福利院、文化宫周边50米内不得经营电子烟门店。 4、向未成年销售电子烟,3年内无缘发证。提出,有过违规经营向未成年人销售过电子烟被查证的三年内不予发证。 5、拿货要保证3个品牌。提出不得排他性单一品牌经营,最低保证3个品牌电子烟零售销售。 6、商场店距离细则未明确,但是电子烟门店间距100米。说明辽宁也对门店的密集度进行管控。 7、办证时间大概率6月份开始。 8、传统烟草门店暂不开放电子烟牌照。这点估计全国都一致性的做法,但只是烟草许可证时间有效期内。广东也提出一个新做法,卷烟门店只是不可以同一场所办证。 最亮的一点即为“朋友圈等十一后不得销售电子烟”。其实,对于朋友圈等微商售卖电子烟的行为在2019年已经提出,2021年再度重申。 更令人关注的是,湖南零售商已经被警告,爆料说6月1日后就不能发朋友圈销售电子烟。深圳、甘肃等地都将不得网络销售写进了电子烟零售布点规划。 标签: 电子 烟草 门店 朋友圈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