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资讯网

电子烟国标正式发布:市场喜忧参半 各方调整在途

4月12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网站更新2022年第4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涉及《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1700-2022),该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有业内人士分析,正式公布的国标,与二次征求意见稿相比,仅有一些细微的调整,比如文字表述等。国标的发布,意味着电子烟的监管时代到来,行业门槛提升,正式进入洗牌期。

而对于行业来说,也意味着缓冲期进入倒数,市场反应喜忧参半,有的表示门店客群、毛利恐面临较大下滑,还有的表示此举意在为电子烟正名。不过不管秉持何种观点,受访对象均认为市场短期内会存在较大影响,各方调整在途。

过渡期当中的不明朗

4月13日,记者以加盟门店为由联系电子烟品牌悦刻,在线客服表示,为响应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门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自公布实施之日,至电子烟国家标准正式出台,仍有一段过渡期。根据本条例,在过渡期内,不允许新开零售网点,因此目前专卖店申请暂时停止。客服同时表示,目前政策变化快,具体时间相关部门暂未公布,客服未掌握具体时间。

在此之前的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提出自5月1日,全面禁止销售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因此,行业面临两个时间节点,5月1日和10月1日。据此,悦刻客服表示,目前关于5月1日-10月1日期间是否可以售卖的问题,客服暂未掌握更多信息。

记者以咨询购买事宜为由拨打悦刻客服热线,客服表示,目前购买仍是正常的,电话订购后由广州顺丰包邮发货,货到付款的形式。

已加盟悦刻的零售商也有诸多捉摸不定。

去年11月-12月,《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以及《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陆续出台。根据相关规定,电子烟商家需要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华东区域一悦刻门店加盟商王鑫向记者表示,作为零售商,目前最为关注的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取得条件是怎样的,他们当前的条件是否符合,而且政策落实到当地是否还会有变化等等。再者,5月-10月的这段时间,零售商怎么存活也是一个问题,当前品牌商缺货,部分类目无法补货。“并且,就算有货,提交预付款,门店至多备一个月的货,而且品牌商短时间内也无法做出四五个月的货量。”王鑫这样说道。

此外,还有门店未来的盈利空间也是未知数。王鑫告诉记者,之前电子烟门店的毛利率在40%,店铺一月租金1万元,加上人员支出等成本,还存在盈利空间,日后如果改变代理关系,毛利率下降,门店可能无法维持。

根据相关规定,未来电子烟将上线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业内人士指出,按照新规,未来在销售上,将变成品牌方将产品销售给烟草专营零售批发商。而批发商将大概率由各地烟草销售部门承担,品牌将产品录入国家电子烟交易平台,由国家电子烟交易平台整体进行产、供、销全流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