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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转型、门店调整……新规将至,电子烟行业告别野蛮生长

央广网北京4月13日消息(记者 杨柳青)《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并要求电子烟零售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备受市场关注。

4月12日,记者来到丰台区某商场内的一家品牌电子烟专柜,只见货架上摆放着多款电子烟“烟弹”,调味电子烟尚在销售,其中以“西梅”、“甜瓜”、“酸奶”等水果和食物口味居多。

据艾媒咨询《2021-2022年全球电子烟产业发展趋势》报告显示,60.9%的中国消费者更加偏好丰富的水果、食物等口味的电子烟。市场普遍认为,一旦只剩烟草味的电子烟,将势必减弱对年轻群体的吸引力。

深圳两个至上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赵童告诉记者,水果口味等调味电子烟之所以大受欢迎,一是电子烟品牌营销一开始是针对年轻人的,主推水果等口味。二是因为目前的雾化技术,对烟草味的还原尚有不足,用加热去还原燃烧的口感,难度较大。赵童认为,调味电子烟退出市场,一定会带来部分消费者的流失,但现在各大品牌都在研究烟草味产品,未来或主要针对烟民。

雾化科技洞察创始人王墨对央广网记者表示,《电子烟管理办法》对调味电子烟的禁止,短期来看会造成门店销售及电子烟全国总出货量的双降。根据王墨目前了解到的信息,对于门店,销量下滑将达到60-90%,而在品牌端市场销量也将迎来出货低谷,对于行业品牌的出货影响将超过50-70%。

“但从长远看,新的监管规则,将结束电子烟行业野蛮生长时期的无序状态各类乱象,让行业变得更加健康和理性,在给行业降温同时,将行业从非理性繁荣带入理性繁荣的新阶段。”王墨说。

除了对口味的限制,新规也明确,电子烟零售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不得排他性经营。王墨称,“用‘巨变’来形容新政对于渠道体系的影响一点也不为过。”

据王墨介绍,首先从销售链来看,原来的电子烟行业渠道逻辑主要分为三种模式,一是品牌-省代-区域代理-终端零售及消费者;二是品牌直营;三是品牌-国代,国代成为批发商,在自有渠道进行分销。

“按照新规,相关部门将上线统一大国家电子烟交易平台,对电子烟产、供、销进行全流程管控,在销售出口上,将变成品牌方将产品销售给烟草专营零售批发商。”王墨指出,根据新政对烟草专营批发商许可证要求,未来批发商将大概率由各地烟草销售部门承担,渠道链将变成品牌将产品录入国家电子烟交易平台,由国家电子烟交易平台整体进行产、供、销全流程管理,品牌国代或将成为历史。在王墨看来,品牌对于渠道的管理将不再是直接的管理,而成为渠道服务商,而且根据政策的“不得排他性”要求,未来终端将只能往集合店方向转型,这对行业渠道来说是巨变。新政的这种要求,有利于控制重复布局,消除资源浪费等弊端。

赵童表示,对于终端销售,新规要求,电子烟零售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意味着电子烟零售网点的分布要符合各地烟草零售网点的整体规划,这样一来,会筛掉很多不符合要求的门店,而剩下的门店在合理的管理规划之下,从长远来看可以避免行业无序竞争,合规门店的发展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