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国标正式版发布!10月1日实施(附全文+划重点)
我们对《电子烟》国标进行了详细阅读,发现其与二次征求意见稿几乎保持一致,这也印证了之前不少从业者的观点,从高达92.59%的通过率来看,几乎可以将二次征求意见稿作为最终版本。 其中,重点如下: 1、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解读:电子烟仅存烟草口味,劝退喜欢水果、饮品口味的年轻群体,电子烟今后的目标客户,当以重度烟民群体为主。当然,这也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过去一段时间,各品牌通过不断推出新口味来保证复购的逻辑。 2、雾化物应含有烟碱。 解读:众所周知,电子雾化设备产生的烟雾,都属于气溶胶范畴。这或许意味着此前被认为不受到电子烟国标管理的0尼古丁产品,也可能在未来纳入监管中。 3、应使用烟草中提取的烟碱,纯度不应低于99%(质量分数)。 解读:合成尼古丁在国内依旧没有生存空间,将继续深耕海外市场,不过在美国等地也面临收窄的情况。对烟碱纯度设定的高标准,利好拥有烟草背景的企业。 4、使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封闭结构,防止人为填充。对于填充有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或烟弹,视检确定能否外加物质。 解读:开放式设备在国内市场将不得销售,传统的以交流设备玩法、数据为代表的娱乐需求,将被纳入禁止范围,大烟雾设备和注油小烟彻底成为过去时。 5、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 解读:童锁成为必需,10.1之后,不带有童锁的烟杆将无法面市,不符合新国标的烟杆需要尽快出清。 6、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 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 mg,烟碱释放量不应高于0.2 mg/puff。 解读:2%的尼古丁含量,成为新国标烟弹的硬性要求。尼古丁含量为2%的烟弹将取代3%、5%的烟弹,不符合新国标的烟弹,也有加快出清速度的必要,大量囤货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