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5日周宁县开出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罚单为依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结合宁德市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2022年4月5日,周宁县公安局联合县检察院、县烟草专卖局深入辖区校园周边、电子烟售卖网点、青少年易聚集区域开展清理整治行动。
检查期间,检查组发现叶某某在未核实购买者年龄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违法出售电子烟,叶某某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坚决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周宁县烟草专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该店予以行政处罚。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持续强化部门联动,深化综合治理,全面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依法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将结合校园安全教育,联合教育部门深入学校开展禁烟科普宣传教育,向中小学生讲解吸食电子烟危害,普及“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防范知识,增强青少年识别抵制电子烟意识和能力,切实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