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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角度理解电子烟监管:构建电子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体系

4月7日消息,消息人士透露,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到各省级烟草专卖局等机构的《关于规范电子烟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文件中,详细谈到了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

具体为:

依托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电子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体系,推行承诺报告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

根据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产品服务质量和公开承诺守信等因素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形成信用记录,进行信用分级管理。

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给予经营便利,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增加抽查比例和检查力度,将涉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等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惩戒对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