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资讯网

记者探访贵阳电子烟销售门店

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正式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并定于5月1日施行。就新规中对调味电子烟、销售渠道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等热点问题,记者探访了贵阳市目前电子烟的销售情况。

“目前供应商已不再生产水果味烟弹,卖的都是库存。”位于金阳某商场内电子烟经销商李女士告诉记者,烟弹没有出现涨价的情况。

正在购买烟弹的王先生表示,现在购买电子烟渠道很多,专卖店、便利店、微商、代购都有,希望新规落地能更好的规范这个市场。

该电子烟售卖点距离华东师范大学附属贵阳学校一公里,《电子烟管理办法》明文规定在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但规定中并没有明确“周边”的范围。“目前我们没有收到要求搬迁的通知,我们店铺在商场里面,并且只要门店不在距校园500米以内的是不需要搬迁的。”李女士说。

针对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的规定,李女士告诉记者,在专卖店购买电子烟产品,要在官网系统注册并进行身份认证后才能购买。

记者发现,虽然淘宝、天猫、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已搜索不到电子烟机身和烟弹,但通过微商、代购等方式,还能轻易在线上购买到相关产品,而大多数微商、代购在销售时也并会不主动验证客户的身份信息。

5月1日起,按照新规要求,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