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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该如何解读惠州电子烟试点时间和监管生效时间不一致

3月23日消息,今天蓝洞密集报道了电子烟监管试点城市惠州的多个动作,包括试点时间,合约内容和可提货清单等信息,其中让从业者比较抓狂的出现了两个时间点。

第一个时间是,店主签约的协议时间是从2022年4月1日到2022年6月30日,在这段期间,店主可以从悦刻YOOZ小野三个品牌清单里提货,包括任何口味,均不受限制。

第二个时间就是,国家烟草总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生效时间是从5月1日开始施行,禁止调味电子烟。

这两个时间对比发现后,出现了多种观点。

徕米CEO赫畅认为,试点时间到6月30日意味着全国电子烟监管将有更长过渡期,理由是,试点城市都还在试点,其他城市肯定晚于试点城市生效。此类观点得到了不少店主认同。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试点合约时间是到6月30日,并不意味着试点最晚时间就会到6月30日,也有可能在4月某天终止,并形成试点意见和方案,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据此在5月1日前推行全国,以和电子烟管理办法配套实施。

这两种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作为试点,蓝洞估计各方面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设定宽限时间方便汇总更多试点建议。

作为从业者来说,肯定是希望主管部门给予一定过渡期,帮助企业按照国标生产新产品,帮助门店清掉此前库存,另外一方面,过渡期延长,也方便试点城市和主管部门可以获得更多有效的参考建议,对全国推行有更好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