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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国标状态更新为正在批准:预计最晚6月17日发布,大概率提

3月19日消息,随着《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在3月17日之前截止,国标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状态也从征求意见更新为「正在批准」,距离正式发布仅一步之遥。


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开征求对《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主要内容为:



①雾化物设计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②雾化物应含有烟碱。使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封闭结构,防止人为填充。使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不应出现漏液。
③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
④可添加物质从122种减少为101种,但增加了2个凉味剂和1个甜味剂。



在国标一次征求意见稿发布时,相关部门表示预计将在发布后3-5个月内实施。
蓝洞当时将电子烟国标的时间节点进行了梳理。
电子烟国标一次征求意见期为:2021年11月30日——2022年1月29日,共计两个月时间。
电子烟国标二次征求意见期为: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7日,共计7天时间。
《强制性国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显示:


组织起草部门应当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拟订的过渡期,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六十日。紧急情况下可以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三十日。



当电子烟国标征求意见期结束以后,相关的正式报批文件也有时间规定。
根据《烟草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通过技术审查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总公司企业标准以及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项目,牵头承担单位要根据审定结论,对标准送审稿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一般要在1个月内形成标准报批稿;未通过技术审查的,牵头承担单位要根据审定结论,对标准送审稿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技术委员会再次审查。



按照3月17日截止意见结束,最晚1个月内形成报批,时间节点来到4月17日为最晚报批。
电子烟国标报批稿送审后,假如一切都没有问题,这块也有流程和时间规定。
《烟草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国家标准由国家局审查后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报批。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报批时间。

强制性国家标准从项目计划下达到报送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从收到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到授权批准发布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根据上面我们推算的最晚时间4月17日报批,标准化部门批准发布期限不超过两个月,按照最晚时间计算,时间会来到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