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中开始,到2022年初,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涉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相关监管政策文件,可见国家正不断强化对电子烟行业市场的监管。
2018年8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重点要求禁止市场主体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2019年10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宣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烟草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电子烟危害宣传和规范管理,各地要主动加强对电子烟危害的宣传教育,不将电子烟作为戒烟方法进行宣传推广,倡导青少年远离电子烟。
2019年10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重点要求禁止市场主体在互联网平台宣传和销售电子烟产品。
2020年7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布《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着力解决电子烟变相销售、虚假宣传、自媒体传播、自动售卖机和实体店年龄核验等突出问题。
2020年7月1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其中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直播中不得吸烟或变相宣传烟草制品(含电子烟)。
2021年5月11日,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正式将整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为毒品进行管制。该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注:上头电子烟是一种人为掺入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涉毒电子烟产品。
2021年6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2021年6月18日,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印发《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行动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校园周围不得设置销售网点要求,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
2021年11月10日,国务院发布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其中第六十五条明确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11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发布电子烟国标征求意见稿,开启为期2个月的公众意见征集阶段。其中还特别说明,电子烟国标拟在发布后后3-5个月内正式实施。
2021年12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公开征求对《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时间一个多月(2021年12月17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