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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内布拉斯加州法案将禁止当地电子烟条例

2月21日消息,据外电报道,美国内布拉斯加州提出的一项新法案将根据州参议院健康与公共服务委员会于 2 月 17 日听取的一项法案限制地方监管电子吸烟设备的方式。

由奥马哈参议员贾斯汀韦恩提出的 LB954 将禁止县和市通过比内布拉斯加州清洁室内空气法的规定更严格的有关电子吸烟设备的法令或决议。

根据该州的立法网站,这将包括禁止某些吸烟设备或口味。韦恩说,该法案将防止全州范围内的电子烟法规拼凑。这将使该行业更容易为客户提供服务。

内布拉斯加州电子烟供应商协会主席莎拉·林登(Sarah Linden)作证支持该法案。她说,内布拉斯加州清洁室内空气法允许电子烟店顾客对产品进行抽样,但林肯和格兰德岛有法令禁止在任何情况下使用室内电子烟。

LB954 将使全州的法律标准化,并使客户能够在购买前试用各种产品。「没有什么比买东西回家后决定不喜欢它更糟糕的了。」林登说。

内布拉斯加州医学协会主席戴夫·瓦茨反对该法案。他说,州法律应该同样适用于电子烟和香烟。「电子烟设备不会简单地排放无害的水蒸汽……加热电子烟设备腔室中的物质会产生气溶胶。」瓦茨说。「与水蒸汽不同,这种气溶胶含有尼古丁——会加重哮喘的超细颗粒——以及已知会导致癌症的毒素。」

Heartland Family Service 的 Maggie Ballard 也作证反对 LB954。她说,尼古丁是其他成瘾的先导灯,患有药物滥用障碍的人没有它会更好。社区成员希望看到更少的电子烟,而不是更多。

反对派的还有内布拉斯加州市政联盟的 Lash Chaffin。他说,该法案将剥夺市政当局在其认为合适时监管电子烟的能力。委员会没有立即对 LB954 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