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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高钰:建议修订烟草专卖法将电子烟归为烟草产品

  “虽然我国是电子烟的生产、消费大国,但是在现有的法律规制下,电子烟市场还存在着极大的管控弊端,加强电子烟管控已成为当前我国电子烟市场依法管理的重要任务。”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璞雨为科技创新中心执行董事高钰建议,通过修订《烟草专卖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将电子烟归为烟草产品严格监管,禁止向未成年人和孕妇销售电子烟,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使用电子烟,禁止将电子烟作为戒烟产品进行推广。

  建议通过修订《烟草专卖法》

  将电子烟归为烟草产品严格监管

  高钰说,近两年内,随着电子烟销量极速增长,电子烟液弹口味的多样化,以及网络上各类营销方式,我国青少年的电子烟使用率也在快速上升,电子烟正在成为青少年吸烟的入门产品,从而导致未来我国吸烟人群的总量上升。

  目前我国对于电子烟的监管,主要以地方性法规和行业团体标准为主。《烟草专卖法》也并未直接涉及电子烟产品。在公开的全国规范性文件中,目前仅有《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直接涉及电子烟管理。

  高钰建议,通过修订《烟草专卖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将电子烟归为烟草产品严格监管,禁止向未成年人和孕妇销售电子烟,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使用电子烟,禁止将电子烟作为戒烟产品进行推广。同时应尽快制定从事电子烟的生产、质量、安全的企业标准,从生产、进口企业源头上进行管控。

  建议增加针对电子烟的宣传教育

  让青少年远离新型烟草替代物

  由于尚无明确的电子烟管控法律法规,监管部门也没有明确的规范制度和产品标准去执行管理,导致目前市场中线上线下电子烟的生产、销售五花八门,良莠不齐。

  因此,高钰还建议各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烟草制品的管理方式,对含有尼古丁或烟草提取物的电子烟的批发、零售等经营活动实行许可管理,严格禁止线上平台销售电子烟,严格对电子烟推广、营销广告进行审批甚至禁止,从而加强市场监管,从电子烟销售渠道上进行管控。

  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中小学生禁烟教育中增加针对电子烟的宣传教育,让青少年能正确认知电子烟客观存在的危害性,不仅远离传统烟草制品,还要远离包括电子烟在内的新型烟草替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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