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中关于“控制吸烟”的有关内容作出修改,其中,明确城市市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含电子烟)。
以“健康替烟”、“0焦油”等为卖点的电子烟,曾几何时,一度被推上创投风口,得到了极大关注。在遭遇了电子烟行业“最严厉的通告”后,电子烟在我省又得到政策层面的注意。当下,这一行业发展如何?业内有着什么样的看法?
有公司规定,办公场所禁止吸烟,违者罚300元,可这招对电子烟“失效”
刘伟(化名)在郑州东区某地产企业做行政工作,3018年入职的第一天,他就记住了公司的一条规定——办公场所不允许抽烟,违者罚款300元。“有一次,公司一高层在办公室里抽烟,结果被我们部门的领导拍了照,发到了群里,让缴纳300元罚款。”
虽然传统烟确实在办公场所“销声匿迹”了,但电子烟却来了,刘伟说,他们有时候开会会持续几小时,有些同事抽上几口电子烟提神,虽然他知道电子烟也是烟,但由于烟味不大、不刺鼻,没有具体规定不允许抽,所以也就没有进行处罚,“现在有了政策支持,我们可能也会更改要求吧。”
据了解,6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十六条的“控制吸烟”有关内容作出修改,明确城市市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含电子烟)。
此外,《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也作了修改,明确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而且还规定,在禁止区域吸烟的,由郑州市、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电子烟市场大,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