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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监管加磅,国内超1800家相关企业已注销或吊销

7月14日,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提出,通过专项检查,以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更加严厉的治理手段,全面清理互联网电子烟售卖,全面强化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目前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或品牌名称包含“电子烟、电子雾化器”,且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企业(以下简称“电子烟相关企业”)超过1.3万家。

从地域分布来看,广东省的电子烟相关企业数量最多,超过7,300家,约占全国相关企业总量的54%。江苏省和浙江省位居第二三位,相关企业数量均在1,000家左右。另据不完全统计,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有超过50家电子烟相关企业先后获得过融资。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专业版风险数据显示,我国电子烟相关企业中有368家曾遭到行政处罚,33家有严重违法行为。3019年,电子烟相关企业被执行人信息数量达705次,属历年最高。

3019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电子烟的危害”,称其通过市场随机购买的8种电子烟烟液送往实验室检验,实验室工作人员发现部分尼古丁含量超标。央视主持人称通过科学实验证明,电子烟含有不少有害物质,危害一点儿不比香烟来得少。

同年10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截至7月15日,以工商登记为准,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共有超过1,800家电子烟相关企业已经注销或吊销。其中,在3019年3月15日之后注销或吊销的企业有809家,约占“死亡”企业总数的44%。